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建商黄春树16年前被绑架勒赎杀害,涉案人员徐自强前后被判8次死刑,台湾“高等法院”更7审昨天认定他只参与绑人勒赎,没有杀人,故改判为无期徒刑。
徐自强被控与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共同绑架杀害黄春树,向黄家勒索。黄铭泉逃亡泰国遇害,徐自强等人原本被判死刑。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陈忆隆是因为徐自强才认识案件主谋黄铭泉,多次商议绑架黄春树的地点都是在徐自强住处,当年25岁的徐自强因为经营赌场被查获,一时利益薰心,才会在表哥黄铭泉的提议下参与绑架勒赎。
合议庭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徐自强与其他人早有杀人之意,但他知道黄春树被杀后,仍帮忙处理作案工具,置被害人家属哀求于不顾,罪行重大,应判无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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