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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律界:民事门槛低 密会组头案马英九易告赢

2011年11月21日 21:3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1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国民党2012年台湾地领导人候选人、现任台湾地区领导人马英九今天反击“密会组头说”,以个人名义对民进党、民进党发言人梁文杰提告“民事侵权”,岛内法律界人士表示,“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不像“刑事诽谤”那么高,因此即便只是“过失”,也可能构成“侵权”,这也表示,马英九“告成”民进党的可能性“比较高”。

  岛内法律界人士表示,第509号释法案让“刑事诽谤”的构成要件趋向严谨,并且“诽谤”必须证明被告出于“故意”,举证难度高;但“民事侵权”官司,即便只是过失,也可能构成侵权,必须负赔偿责任;以本案为例,只要民进党在“密会组头”一事的公开发言明显有过失之处,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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