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湾一妇女撞伤人后改名求转运 官司仍输被判刑

2011年11月17日 17:4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张姓妇人骑车把老翁撞成植物人,却认为自己运势不佳求转运,改名为“林醂(柬东)楝橖”,最终被判刑9个月。(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11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今年1月新北市一名张姓妇人骑车出车祸,把一名老翁撞成植物人,妇人认为自己运势不佳,改名为“林醂(柬东)楝橖”,希望可以转运,不过法官还是判妇人9个月徒刑。

  据报道,张姓妇人于今年1月19日清晨,骑车撞倒一名85岁的连姓老翁,送医后,老翁因颅内出血过多并发脑水肿,昏迷成为植物人。

  庭讯时张指控,老翁借车祸意图诈财,并向法院申请调阅老翁20年来的病历,称老翁是厌世才倒地让她撞。张在本案移送法院审理期间,为了转运自行改名,将原名张栗榕,改为“林醂(柬东)楝橖”,希望在开庭时可以带来好运势,但是怪字却考倒了执法人员。

  报道称,虽然新名字把法官全都考倒,也没有替妇人带来好运,经过鉴定,法官判定老翁是在人行道上被撞,张姓妇人未注意才酿成车祸,最后依过失伤害判妇人9个月徒刑。(中国台湾网 李帅)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