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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丽青: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台生涉嫌抢劫案

2011年11月16日 10:5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日表示,今年3月发生在江苏昆山的台生涉嫌抢劫案件,目前已移送当地法院审理。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台湾《团结报》记者提问:今年以来,上海、昆山的台商子女学校接连发生台生抢劫案,其中3位年满18周岁的台生被昆山检方起诉,有两位可能面临十年有期徒刑的刑责。据悉,当事人家长正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求助,并希望台湾海基会介入,向法院求情,请求减免刑责。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

  范丽青表示,今年3月发生在江苏昆山的台生涉嫌抢劫案件,目前已移送当地法院审理。司法机关将会依法处理。如果有需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台办可以继续提供必要的协助。(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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