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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26刀刺死女友 台一男子判赔622万(图)

2011年11月16日 08:0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情人节前提分手,当街刺26刀夺命。图片来自台媒

潘男不甘林姓女友(小图左)情人节前提分手,当街刺26刀夺命。图片来自台媒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去年,新北市一潘姓男子不满林姓女友在七夕情人节当天提议分手且避不见面,竟先到警局提告逼迫女方出面,再当街持刀狂刺林女26刀致死。今年8月,台北士林地院依杀人罪判潘男15年徒刑,林女父母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法官昨判决这名恐怖情人须赔偿622万(新台币,下同)余元。

  报道称,潘男曾在脸书上自称把妹无往不利,是个“千人斩”(高手)。去年8月25日,他因不满林女选在情人节前夕要求分手,挽回不成竟以林女侵占其隐形眼镜、生理食盐水等物为由报警,林女前往派出所说明时,潘男则骑助力车在警局前堵人。

  双方在新北市汐止忠孝东路旁爆发口角后,潘男竟拿出利刃,当街狂刺林女26刀致死,还对着目击者怒吼:“谁靠近我就杀谁!”检警验尸时,发现潘男几乎刀刀刺穿林女身体,显见当时下手之凶狠,将他求处死刑。 

  潘男犯案后曾试图与林女家属和解,但碍于经济能力无法完成,法官因此认为他与一般无故或贪财草率杀人者不同,仍有重新教化的可能,依杀人罪酌减轻判15年,褫夺公权10年;但检方无法接受判决已上诉。 

  据台媒了解,去年过世时年仅19岁的林女,是父母各自再婚后的独生女,林女遇害后父母两人哀痛欲绝,因此依岛内民众平均寿命及消费支出,各向潘男(24岁、在押)求偿246万及376万元的精神慰抚金与丧葬费等。开庭时,潘男对自己犯行相当坦然,对求偿金额没有任何异议地说:“我都同意。”法官于是全额判准。(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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