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1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今年年初,新竹一名陈姓男子夜里开车时,因尿急在路边工地围墙边方便,被工地负责人怀疑行窃,记下他所驾车辆车号。第二天,工地负责人恰巧发现工厂电缆线被破坏,随即向台警方报案,指控陈男涉嫌偷窃电缆。台法官审理后认为仅凭证人之词,没有其它佐证,不能判陈男有罪。
事发后,陈男在庭讯中坚决否认盗窃,并向法官解释,当天老婆住院,和庄姓友人开车去买稀饭,但找不到店家,因此才在医院附近绕来绕去,随后因尿急临时停车在路边小便,尿完就离开,没想撒一泡尿就被当成贼,希望法官还他清白。
法官审理后指出,依据证人说法,并没看到陈男持工具破坏电线,证词也证明陈男从容离开,证据不足以证明陈男和庄男涉嫌盗窃未遂,法官最后判处2人无罪。(中国台湾网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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