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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主管部门建议:任何被告以不求处死刑为宜

2011年10月27日 11: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27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岛内的死刑政策,出现重大转折。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在即将出版的第一部人权报告中,就死刑议题,建议检察官对任何被告“以不求处死刑为宜”。台法务主管部门官员直言,这就是要尽量避免、减少死刑的判决。

  昨天,南投地检署针对4人遭毒死案,对于涉嫌为情害死4条人命的被告,求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不再如过去为还被害者家属一个公道,坚持请求法院判死刑。

  不过,台法务主管部门官员坦言,重大刑案最后的判决结果,检察官或台法务主管部门都无法影响法官的决定。至于目前51名判决定谳的死囚,何时会有下一波执行,台法务主管部门表示没有时间表。

  报道称,岛内民意希望维持死刑的声浪一直大于主张废除死刑者,检察官对于被告的求刑,虽然可作为法官量刑参考,但法院不一定采纳。过去曾出现检方求处无期徒刑,但法官认为恶性重大,求其生而不可得,判决死刑的案例。(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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