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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四房子女认祖归宗案今开庭未和解 将再开庭

2011年10月17日 14: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7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自称台塑创办人王永庆四房子女的罗文源3姐弟认祖归宗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开庭审理,王家仍要求罗文源姐弟承认与罗景祺的收养关系,双方才有和解机会,但遭罗拒绝。

  罗文源、罗雪珍、罗雪映3姐弟的母亲林明珠生下3人后,与罗景祺结婚,罗景祺在1961年7月底认领罗文源3姐弟,但林明珠、罗景祺2005年去世后,罗文源3姐弟提起民事诉讼,否认3人是罗景祺子女,获法院判决胜诉,认定罗景祺对3人的认领无效。

  罗文源等人于王永庆过世后,主张自己是王永庆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后认领”诉讼,要求向王永庆认祖归宗。法院一审时,认定罗文源3姐弟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但因此案将牵涉能否继承王永庆的遗产,王家子女不服,提起上诉。

  台湾“高院”今天开庭审理,受命法官询问双方有无和解意愿,王家委任律师指出,不争执3人与王家的血缘关系,王永庆年轻时有无抚育3人,也不争执,但需在3人坦承被罗景祺收养的前提下,才能谈和解。王家指出,罗景祺过世后,在遗嘱中给罗文源3姐弟一样的继承权利,且罗景祺除买屋登记罗文源名下,还曾提供资金让罗文源出境深造,临终前批罗文源不孝的书信中,也指出罗文源是养子,可证明罗文源3人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

  罗文源委任律师则当庭反驳,3姐弟若承认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还认什么祖、归什么宗?”律师指出,既然双方都不否认双方都是王永庆亲生子女,希望双方能坐下来谈。

  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订于11月7日再开庭。(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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