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0月13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唱片圈传出张韶涵与经纪人林隆璇的长约已在7月结束,与福茂唱片的连带合同也已满期,各项经纪事务暂由妹妹打理,张韶涵本人并未否认,但林隆璇与唱片公司极力否认。
报道称,张韶涵2002年出道,与经纪人林隆璇签下长达10年的长约,林隆璇再将唱片转签到福茂唱片。近来,唱片圈传出张韶涵亟欲独立,她与林的10年长约于7月到期后,即发信函通知福茂。有圈内人爆料,因福茂并没有动作,加深张韶涵出走的念头。
据报道,艺人合约分片约与年约,因张韶涵2009年后未发新专辑,因此有发片量是否符合合约要求的问题,她请教律师后,确认自己并未违约。但有人爆料,张韶涵觉得在她家里遭逢变故期间,唱片公司给的支持不足,而她已经努力履行10年合约,是时候走自己的路了,目前她的事务交给妹妹张韶轩处理,暂不急着找新东家。
昨天,张韶轩接到电话时,证实姐姐的经纪事务“是我在处理”,转述张韶涵对合约问题“不想多做响应,不想发表任何意见”,却未直接否认合约已经到期。林隆璇则说:“合约还在,我们还在合约期限内。”
福茂总监吴怡芬强调:“当然没有这回事。合约有就有、没有就没有,不管是年约或片约,都依合约文字履行,我们还在替她接活动,今天还到上海拍广告,新专辑也已经录了7首歌。”她说:“在张韶涵家中遭遇变故期间,公司怎么照顾她,大家有目共睹,我不相信她会在外面说我们不好。”(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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