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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继承人共同所有 “两蒋日记”官司蒋友梅撤告

2011年10月12日 20: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蒋家第四代蒋友梅不满婶婶蒋方智怡擅自将“两蒋日记”交由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保管,提告确认所有权;不过蒋友梅因蒋方智怡承认日记为继承人“公同共有”,今天委由律师撤告。 

  据报道,“两蒋日记”引爆蒋家后代争所有权。蒋家第四代蒋友梅不满婶婶蒋方智怡未经所有继承人同意,擅自与美国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签约,将“两蒋日记”交由胡佛研究所保管,因而提起确认所有权诉讼。 

  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日前开庭审理,蒋方智怡透过律师表示,不否认日记属所有继承人“公同共有”,也同意与胡佛研究所换约;但蒋友梅的律师则认为,蒋方智怡不积极协助换约,全案原订于10月31日宣判。不过蒋友梅今天透过律师发表声明指出,由于蒋方智怡的委任律师已在庭讯中表示,不争执“两蒋日记”为全体继承人公同共有,无继续进行诉讼必要,今天委请律师到士林地方法院递状撤回告诉。 

  蒋友梅强调,她关心的是“两蒋日记”为继承人公同共有,因此日记如何处置也应由继承人共同决定,才能保护先祖精神遗产,让每位继承人都被尊重,防止任何人独断独行。 

  蒋友梅说,“两蒋日记”的历史价值毫无争议,如同前英国首相丘吉尔、前美国总统肯尼迪的私人日记一样具有历史价值,这些日记也由他们的继承人共同保管,此做法才是尊重历史与法治。 

  蒋方智怡的律师吕荣海认为,蒋友梅对此官司撤告属明智之举,蒋方智怡本来就同意换约,但先前蒋友梅太注重程序与细节,双方协商两年都没谈拢,导致迟迟无法换约,拖延“两蒋日记”的出版。 

  吕荣海说,蒋友梅要求9名继承人同时到美国签约,但要同时安排好9人的签约时间不容易,主张9人各自到美国签约,也同样能行使继承权,具有法律效力,对全体继承人而言较为方便。(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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