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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爱滋器官移植事件续:台大医院被罚50万

2011年09月30日 15: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今天,台北市卫生局表示,针对艾滋器官移植事件,10月3日(下周一)将对台大医院处以5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台大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柯文哲因监督不力需承担责任,将由台北市医师惩戒委员会进行处理。

  台北市卫生局长林奇宏今天表示,台大医院器官移植小组由台大医院管辖,对于器官移植小组的错误应负管理失职的责任,决定对其处罚新台币50万元,下周一将发出书面决定。

  林奇宏表示,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柯文哲应负监督不力的责任,将在1周内召开台北市政府医师惩戒委员会,处罚的具体时间及结果将由委员会决定,从警告到吊销其医师执照都有可能。

  他说,本月14日已对医院行政主管、器官移植小组召集人及成员进行了第1次约谈,目前正对约谈内容进行交叉比对,若有疑义会继续约谈。(中国台湾网 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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