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艾滋器官捐赠究责 台大医院罚50万负责人移付惩戒

2011年09月29日 15:3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艾滋器官捐赠疏失调查满一个月,台当局卫生主管部门今天公布惩处名单,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件包括人为疏失与作业系统安全缺失,台大医院方面,因为管理疏失,根据医疗法,最高将挨罚50万元新台币;至于前台大器捐小组召集人柯文哲,报告认为未善尽判读责任,依照医师相关规定,将移付台北市卫生局惩戒,可能处以停业一个月到一年处分,最重甚至是废止医师执照与医师证书。(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