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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希望两岸经合会切实落实框架协议规定

2011年09月28日 10:5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28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岸经合会的举办时间、地点由两岸经合会协商决定。我们希望双方争取尽快分别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落实框架协议的规定。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提问: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经合会)在今年2月份的时候在桃园举行了首次例会,消息传出说,今年10月第二次例会将在大陆这边举行,请发言人介绍一下具体举办的时间和地点。外界比较关心的是这次经合会可能讨论的议题是在两岸经贸团体互设办事处这个部分,请发言人介绍一下,大陆方面优先在台湾设立经贸办事处的团体会是哪个?

  范丽青表示,两岸经合会的举办时间、地点由两岸经合会协商决定。“推动双方经贸社团互设办事机构”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之一,两岸经合会有关人员一直就此议题进行沟通。我们希望双方争取尽快分别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落实框架协议的规定。(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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