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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不服陈水扁公务费案判决 提出上诉

2011年09月16日 16: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6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公务机要费案,贪污部分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日前改判陈水扁无罪,其他部分判应执行刑2年8月。检方今天向台湾“最高法院”提起上诉。

  公务机要费案,台湾“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审判决陈水扁等人贪污部分无罪,台“高检署”9月8日收到判决书后,经详阅判决理由并与特侦组密集开会研究后,认定有诸多判决不适用法则或适用不当、判决不备理由等,决定依法上诉台“最高法院”。

  另外,特侦组发言人陈宏达今天表示,邱义仁等人被控诈领“机密外交”款案,日前台北地方法院判决邱义仁等人无罪,台北地检署收到判决书后,与特侦组开会研究后,今天也一并提起上诉。 (中国台湾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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