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内政主管部门14日表示,台行政主管部门正在审查攸关政党竞选费用补助金的相关草案,目前共识是拨款标准从全岛不分区及侨居岛外民众民代选举政党得票率5%降为3%,并拟送民意机构审议。
据报道,台湾地区现行规定为,台当局应每年对政党拨给竞选费用补助金,拨款标准以最近一次民代选举为依据。全岛不分区及侨居岛外民众民代选举政党得票率达5%以上者,应补贴政党竞选费用。
新党主席郁慕明14日下午拜会台选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张博雅时指出,台湾地区政党补助门坎没理由规定为5%,应为2%。第7届民代选举,新党未达补助门坎,但新党挺了下来,财务现况克勤克俭、能过就过。(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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