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范丽青:赞同将两岸文化交流协议纳入未来两岸协商

2011年09月14日 11:0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4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在今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当然“先经后政、先易后难”是我们推动的一个步骤。许多文化界人士也呼吁,希望能够将两岸文化交流协议也纳入未来两岸协商的考虑,我们对此非常赞同。

  国台办今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人民政协报“两岸经合周刊”记者提问:现在大家关注的都是经济议题,去年第六次陈江会签订了卫生协议,下一步有没有关于文教方面的协商规划? 

  范丽青表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当然“先经后政、先易后难”是我们推动的一个步骤。两岸经济合作方面,目前已经有非常多的协议,包括“三通”方面的协议,大陆资本赴台投资的共识,以及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都极大的推动了两岸经济的合作和交流。对于两岸其他领域的交流,我们也一直持积极鼓励和支持的态度,大家也可以看到,两岸的文化交流当前非常热络,包括今年《富春山居图》能够到台北合璧展出,许多文化界人士也呼吁,希望能够将两岸文化交流协议也纳入未来两岸协商的考虑,我们对此非常赞同。(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