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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3岁少女竟自称“欠干”约网友玩4P

2011年09月11日 09:2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新北市胡姓男子在网络上认识一名昵称“小安”的13岁少女,2人相约见面发生性关系,“小安”答应后,还找来2位名好友,自称“是欠干的女生”,到胡姓男子住处大玩4P性爱;板桥地方法院依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罪嫌,判处胡姓男子2年徒刑,可受保护管束缓刑5年。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胡姓男子(21岁)在电子工厂当作业员,今年2月9日,胡姓男子在网络聊天室认识就读初一的少女“小安”(13岁),询问“小安”“所以见面爱爱你也不怕啰”,“小安”回答不怕,还邀约另2名好友,就读小六的小芬(12岁)及初一的小欣(13岁)一同加入,并留言给胡姓男子说“我们是欠干的女生”,随后相约到胡姓男子住处。

  一开始胡姓男子和3名少女玩“国王游戏”,输了就要脱1件衣服,待4人全裸袒裎相见时,开始大玩4P性爱游戏;隔日胡姓男子意犹未尽,先约“小安”和“小欣”玩3P,数日后再约小芬到他家发生性关系。

  直到“小安”因晚归遭父母追问,便谎称被胡姓男子下药性侵,“小安”父母愤而报警提告,未料胡姓男子提供网络聊天室的对话内容给检方,检察官见少女自称“是欠干的女生”,感到震惊,加上3名少女皆坦承是自愿和胡姓男子发生性关系,因此仅依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罪,将胡姓男子起诉。

  板桥地方法院9日开庭,胡姓男子与小安、小欣父母达成50万元新台币和解,小芬自始不从到庭,仅表示尊重法院判决;法官考量胡姓男子犯后有悔意、没前科,与2名被害少女达成和解,且获得原谅,因此宣判胡姓男子缓刑,全案可上诉,但胡姓男子表示不会再上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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