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5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岛内发生误植艾滋器官事件,外传只要受赠者同意,台疾病主管部门有意开放艾滋器官移植。对此,台疾管主管部门严正驳斥,强调在还没有获得社会共识前,不可能推动“修法”,目前也没有这项规划。
依台湾目前规定,艾滋病患器官不得捐赠,但若器官正常,仍能救人一命,外传台疾病主管部门研拟修改规定,未来若病危病患同意,可接受艾滋病患器官捐赠。不过,5日台疾病主管部门提出严正驳斥。
台疾病管制主管部门副负责人施文仪说:从未推动艾滋患者要捐器官,(误植艾滋器官)这件事情还没有获得岛内民众的谅解,台疾病管制主管部门不可能在这时候推动这样的“修法”。
台疾病主管部门强调,关于艾滋器官捐献议题,需要长时间与各方意见交换,目前规划中的“修法”方向,没有这项规划,也从没有主动提出。(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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