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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一男子杀父诈保金 检方多次上诉求处死刑未果

2011年09月03日 15: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3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失业赋闲在家的台湾彰化县男子刘锡利替七旬老父投保旅游平安险后,将父亲推落排水沟溺毙,企图诈领800万元(新台币 下同)保险金。检方虽两次上诉对刘锡利求处死刑,台湾“最高法院”2日仍依杀害尊亲属罪判处刘锡利无期徒刑确定。 

  54岁的刘锡利,五年前为了照顾两度中风的七旬老父辞去工作后赋闲在家,他因背负300多万元卡债及房贷,每月必须还银行6万元。被债务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刘锡利得靠刘父的老人年金及积蓄支应周转,他为还债心生歹念,决定为父亲投保旅游平安险,再谋财害命诈取保险金。 

  2006年10月间,刘锡利先将父亲名下一笔100万元保险的要保人、受益人均变更为自己。2007年4月间他再假借带父亲到高雄旅游,向两家保险公司投保700万元旅游平安险,刘锡利先带着父亲去祭拜亡母、洗肾,再载父亲到彰化大村乡拜访老友。刘锡利带父亲到堤岸散步时,趁机将父亲推入水沟,制造意外落水的假象,并故意拖延救援时间,让父亲溺水而死。  

  刘父溺毙后,刘锡利即忙着向三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被保险公司发现刘父死因疑点重重,报警侦办后,查出刘企图杀父诈财。  

  台湾法院一、二审均判刘锡利无期徒刑,检方上诉对刘锡利求处死刑,台湾“最高法院”审理后认为,刘锡利因债务所逼而萌生杀机,杀害父亲诈财的犯行原本罪无可恕,经再三斟酌,尚难认定他没有教化迁善的可能,没有必要剥夺他的生命权,驳回上诉,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确定。 (中国台湾网 陈佳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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