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少女遭性侵验出旧伤 狼父曝光辩是“她要的”

2011年08月28日 09: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8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北市一名长期遭生父性侵的少女,为了尽早脱离魔掌,报考外县市住校高中,不料放假回家拿生活费,还是遭辱。她为生活,隐忍两年多,直至再遭他人性侵,验出陈旧性伤势,全案才曝光。这名当劳工的兽父,否认性侵,坚称是担心女儿在外学坏,才先教导“大人的事”,而且是女儿自己“要”的。台北地检署最近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他。 

  据报道,检方调查发现,被害少女父母离异,被迫和父亲同房,让父亲有机可乘。这名兽父以每周4、5次的频率,性侵同床女儿。女儿首次遭性侵时读初二,还未满14岁。 

  去年9月,她故意选择外县市高中就读,虽办理住校,但每周末回万华住处拿生活费时,父亲还是不放过她。她遭辱2年多,直至今年2月搭公交车遭性侵,被验出处女膜有旧裂伤痕迹,才在社工及警方引导下,说出遭遇。 

  这名当劳工的兽父,否认性侵,坚称是担心女儿在外学坏,才先教导“大人的事”,而且是女儿自己“要”的。

  少女今年2月搭公交车时,独自坐在靠窗位置,王姓男子见车上无人,先抚摸猥亵少女,接着强押下车,带到树丛强迫性侵得逞。上个月,板桥地方法院将王姓男子判刑4年6月。而被害少女的禽兽父亲,被台北地检署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