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11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针对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指称,台湾地区面板厂违反韩国竞争法,将课以罚款,大成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洪淑丽表示,韩国的行政处分原则上无法到台湾地区执行,但韩国的动作形同挑起贸易战。
据报道,由于韩国三星电子、乐金显示器(LG Display)为全球前两大面板厂,台湾地区的奇美电子、友达光电抢第3名位置,台、韩面板厂双方互为最主要竞争对手,洪淑丽认为韩国公平会的动作,如同帮韩国面板厂打压对手。
洪淑丽指出,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裁罚属行政命令,原则上是不能到台湾地区执行,但如果台湾地区面板厂出口产品到韩国,或在当地设有分公司、子公司,韩国才能以罚款,或以查扣产品等方式执行。韩国三星、乐金集团旗下公司生产手机、液晶电视等需要面板产品,除以自家生产面板制造电子产品外,也向友达、奇美电子购买面板,且为台厂最大单一客户前几名。因此,韩国确可据此对友达、奇美电子执行,除非台湾地区面板厂打算放弃韩国客户。
洪淑丽说,韩国公平会认定台湾地区面板厂操纵价格,准备开罚,是否也该同步对韩国的三星、乐金裁罚,当然台湾地区的公平交易委员会也可考虑主动罚韩国面板厂。(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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