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9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台湾网报道,台湾一吴姓男子因不满儿子对他审请保护令,驾车载着汽油桶,冲入孙子就读的小学撞伤多名学童及家长后,再点火引爆汽油,造成多人受伤,法院一审依“杀人未遂罪”判刑7年2个月,8日二审改判吴男12年徒刑。
据台媒了解,现年68岁的吴传明因与妻儿感情不和,5年前与妻子离婚,儿子向法院申请保护令获准,法院禁止他靠近儿子住所、孙子学校及前妻娘家;但吴男心有不甘,在去年12月间带着4个塑料桶到加油站加满汽油,再驾车到孙子就读的新北市埔墘小学门口。
吴男先是喝下汽油,再开车冲撞校门口的人群,撞伤4名学童及一名家长后,点火引爆汽油桶炸伤自己,学校警卫及在场其它人见状,赶紧报警并扑灭火势,将车辆抬起救出遭辗的被害人。事后吴男表示,他冲撞校园就是要造成重大伤亡,让儿子难堪。
一审时,法官认为吴男虽思想偏激、手段凶残,且对年幼的学童造成身心伤害,但无直接杀人之意并有悔过之意,以“杀人未遂”罪判处吴男7年2个月徒刑,但新北市检方认为量刑过轻,提起上诉。
经台湾“高院”合议审理后认为,吴男故意挑上学时间犯案,且撞伤人后仍猛踩油门,直到车子卡住才停止,造成多人受伤,恶行重大,再加上其中两名被害人家属不愿跟吴男和解,因而重判他12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张真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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