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狠女性虐干妹 又胁迫其上街大喊自己是狐狸精

2011年08月04日 21: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4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彰化市一名19岁庄姓女子和干妹因感情纠纷相约谈判,竟伙同江姓男子等人将对方殴打成伤,还胁迫被害人到马路上大喊自己是狐狸精,自行掴脸认错。彰化地方法院4日判处庄姓女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零8个月,江姓男子有期徒刑8年。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庄姓女子和遭虐女子为干姐妹,干妹和另一名曾姓男子有感情纠葛。庄姓女子去年12月约她在一处民宅谈判,待受害女子抵达后,喝醉的庄姓女子即伙同多名友人将被害人拘禁在客厅,并与江姓男子等人用脚踹被害人腹部,又抓头发推人撞墙壁、掌掴脸颊,造成受害者流鼻血,脸、头部挫伤,庄姓女子等人另拿酒瓶给被害人,要求其做出不雅的动作。

  一顿毒打凌虐之后,庄姓女子等人在纸条上写下“我不应该当狐狸精,对不起我错了”等字句,要求干妹到大马路上高喊纸条上的字句。受害女子惟恐再度遭虐,依指示上街大喊自己是狐狸精,并掌掴脸颊承认做错事情,庄姓女子等人才让其离开。

  法官认为,庄姓女子、江姓男子等人对受害女子施以性虐待,手段残忍,严重践踏人性尊严,导致被害人身心严重受创,因此判处庄姓女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零8个月,江姓男子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