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凌虐亲生女儿成植物人 台一狠母获刑7年半

2011年08月02日 21: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郑姓小姐弟去年遭母亲、外婆、阿姨3人以香烟烫手脚、童军绳绑头、铁槌敲打等方式凌虐,导致女童瘦到只剩11公斤变成植物人,台北地方法院2日重判郑姓女子等3人。

  据报道,判决书指出,郑姓女子离婚后带着一对子女投靠娘家,并与母亲、妹妹同住。郑姓女子等3人只要遇到5岁女童不乖,就以铁槌敲打、皮带痛殴、香烟烫手脚、热水烧烫腿等方式凌虐,甚至还拿童军绳捆绑女童头部、抓头撞墙。

  女童遭凌虐一年后,不但遍体鳞伤,还瘦到体重只剩11公斤。直到去年5月,朋友来访时发现女童性命垂危,力劝家属将女童送医急救而捡回一命,但女童因脑部伤势严重变成植物人。

  郑姓女子等3人还将施暴对象转移至4岁男童身上,男童若好动不听话,就用长棍、皮带殴打。去年9月间,托儿所老师发现男童全身都是瘀伤,通报社会局安置,检警介入调查后,将郑姓女子等3人移送法办。

  郑姓女子等3人辩称幼童伤势是因玩耍、滑倒摔伤造成,但邻居证称天天听见小孩哭声、男童也说自己和姐姐常常被大人打。法院认定郑姓女子等人手段凶残,依重伤害罪等,判决郑姓小姐弟的母亲7年6月、外婆5年6月、阿姨4年8月。(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