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8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男子杨国传为与他人走私100多公斤海洛因,杀害“福生三号”渔船船长谢金郎、船员谢进聪。案件缠讼多年,杨某多次遭判死刑,但台“最高法院”2日援引速审相关规定,改判杨某无期徒刑定谳。至于共犯戴志明则改判有期徒刑15年、李昱颖遭判有期徒刑10年,全案定谳。
据报道,法院判决指出,杨国传于2002年间,得知男子林金兴打算从朝鲜走私100多公斤的海洛因赴台,找来戴志明加入私运毒品,另商请谢金郎驾驶“福生三号”渔船,前往台湾北部海域接运毒品,并安排杀手,于海上杀人灭口。
判决指出,戴志明等人于2002年5月6日凌晨,驾驶“鸿渔一号”渔船,载2名杀手到彭佳屿东北方海域,向“福生三号”接驳毒品,2名杀手拿着戴志明交付的手枪跳上“福生三号”,开枪杀害谢金郎、谢进聪后,还将船锚绑上死者尸体,丢入海中,再放火烧船,制造渔船失火发生海难假象。
案件缠讼多年,多次遭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杨国传从一审到更四审,均判处死刑,但案件再遭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
由于去年间实施的速审相关规定,案件缠讼超过8年,被告得申请减轻其刑,杨国传等人提出声请后,台“高院”更五审合议庭认为被告申请有理,因而依照速审相关规定减刑,判处杨国传无期徒刑、戴志明则改判有期徒刑15年、李昱颖处有期徒刑10年。台“最高法院”2日驳回上诉,全案定谳。(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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