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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庆四房罗文源等认祖归宗案 台“高院”首开庭

2011年07月20日 20: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2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自称台塑创办人王永庆四房的罗文源3姐弟,在王永庆死后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认祖归宗,法院一审判罗文源3人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王永庆子女不服提起上诉后,台湾“高院”今天首次开庭。

  报道指出,罗文源、罗雪珍、罗雪映3姐弟的母亲林明珠生下3人后,与罗景祺结婚,罗景祺在1961年7月底认领罗文源3姐弟,但林明珠、罗景祺去世后,罗文源3姐弟提起民事诉讼,否认3人是罗景祺子女,获法院判决胜诉,认定罗景祺对3人的认领无效。

  罗文源等人于王永庆过世后,主张自己是王永庆四房子女,提起“生父死亡后认领”诉讼,要求向王永庆认祖归宗。法院一审时,根据证人证述及录音内容,认定罗文源三姐弟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但因此案将牵涉能否继承王永庆的遗产,王永庆二房与三房子女不服,提起上诉。

  台湾“高院”今天开庭审理,罗文源亲自出庭,王永庆二、三房子女则委任律师出庭。王永庆二、三房子女委任律师指出,罗文源3姐弟与王永庆有无血缘关系并不清楚,在王永庆生前从未听闻此事,但尊重一审判决;而罗景祺在认领罗文源3人前,王永庆有无抚育罗文源等3人,他们也不清楚,但也尊重一审判决。

  不过,王永庆二、三房子女主张,从种种证据中,都显示罗文源3人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而子女被收养后,与亲生父母在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就停止,3人既然被罗景祺收养,就不可能与王永庆有法律上的亲子关系。

  对此,罗文源则当庭表示,罗景祺与他们3姐弟彼此都没有收养、被收养的动机,且他们3姐弟的工作都是王永庆安排的。另外,罗景祺在生前曾写信给王永庆,认为罗文源忤逆不孝。罗文源认为,罗景祺写信目的在于告诉王永庆“你儿子不孝”,仍主张自己与王永庆有亲子关系。

  此外,王永庆二、三房子女委任律师另指出,若此案要和解,要在罗文源等3人承认与罗景祺有收养关系的前提下,才能谈和解。法官于庭末谕知,全案择期再开庭。(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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