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廉政主管部门20日将挂牌 订下防贪等三大目标

2011年07月19日 18:4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7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下属的廉政主管部门明天正式成立,马英九将出席揭牌仪式。首任台当局廉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周志荣今天表示,台廉政主管部门将不断挖掘贪渎线索以打击犯罪,目标为降低贪渎犯罪率、提高贪渎定罪率、保障人权。

  去年7月,马英九宣示成立廉政主管部门以打击贪腐,台湾最高民意机构今年4月三读通过“廉政署组织法”。周志荣表示,台当局廉政主管部门成立后将订下三大目标,包括降低贪渎犯罪率、提高贪渎定罪率、保障人权。根据台当局廉政主管部门规划,台廉政主管部门目前共编制180人,包括廉政官与廉政人员等。其中廉政官遴选自政风、调查、警察等系统,成员包括曾参与侦办北投缆车与南港展览馆弊案的政风人员,以及侦办法官集体收贿弊案的调查官等。

  周志荣表示,台当局廉政主管部门的主要业务包括防贪、反贪与肃贪。廉政官主要办理肃贪业务;政风人员则不断于基层挖掘公务员涉及贪渎的情资,一方面掌握案源,另一方面能吓阻公务员贪污,达到防贪、反贪之效。

  报道指出,台当局廉政主管部门具有政风和调查两项功能,办案成员分为政风人员与廉政官(或称调查员)。政风人员进入现有政风系统,派驻到全台湾各部门的行政机关,主动掌握充分证据后呈报给台廉政主管部门。

  廉政官具有司法调查权,收到政风人员移交的案件后,与驻署检察官与检察事务官联系办案,一旦掌握贪渎不法案件,将统筹案件的线索发掘、调查搜证函等送给检方起诉,与原有体制接轨运作。(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