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7月5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高雄市一名单亲爸爸两度用电动按摩棒及生殖器,对不满14岁的大女儿性侵得逞,大女儿的阿姨得知后报警,警方在他家搜到4组按摩棒,高雄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重判他有期徒刑14年。
判决书指出,这名单亲爸爸离婚后,带着两个女儿和他自己的其他家人住在一起。
约前年7、8月间,大女儿小学毕业时,一天凌晨,单亲爸爸叫醒在2楼和妹妹、伯父睡在一起的大女儿,到4楼他的房间,强脱大女儿衣裤,命她躺在床上,以电动按摩棒性侵大女儿得逞。
去年3月间一天凌晨,已就读初中一年级的大女儿,再次被父亲叫到房间,直接以生殖器性侵得逞。
女儿的阿姨得知此事,去年5月初向警方报案。警方在单亲爸爸房间搜到4组按摩棒。
单亲爸爸辩称,他纯粹只是关心女儿功课,叫女儿到4楼房间,督促她写功课,没有性侵。
被害少女则指证历历,且她妹妹说,知道姐姐被爸爸叫上楼,回来时在哭,并说爸爸对她做了“不礼貌”的事。
警察问被害少女被父亲性侵时,为何不尝试反抗,少女表示,“平常做错事,爸爸会打我屁股,很严重会打10下,比较轻的话打5下。”少女在法庭回答法官说,她之所以没有反抗或逃离,是因为“怕爸爸会打我”。
高雄地方法院依强制性交罪重判这名单亲爸爸有期徒刑14年。(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 责任编辑:冯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