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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款不成伙同女友弒杀养母 台一男子被判无期徒刑

2011年06月30日 23:04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3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余姓男子向养母索款不成,与女友联手拿围巾勒养母脖子,再拿水果刀刺死养母。法院一、二审均判死刑,但台湾“高院”更一审审酌余犯后自首,并获养母妹妹原谅,30日改判无期徒刑。

  据报道,法院判决指出,现年25岁的余姓男子从5岁起被养母收养,但余姓男子在去年3月间,因向地下钱庄借钱买车,要求养母帮忙还债遭拒,竟心生不满,与年仅17岁的女友联手,拿围巾勒住养母脖子,并以水果刀猛刺养母致死,再拿走屋内财物。

  法院一、二审时,均判处余姓男子死刑,但案件遭台“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后,台“高院”更一审认为,余姓男子在警员前往被害人住处附近观看监视录像带后,主动向警察承认杀害养母,应符合自首要件,予以减刑。

  更一审合议庭指出,余姓男子原长期在外自行谋生,前年因养父罹癌,返家照料养父母,并在养父死后,在资源回收场赚钱照顾养母。

  此外,被害人妹妹曾出庭证称,被害人生前对余姓男子管教不当,不仅会打余姓男子耳光,甚至会在冬天淋冰水,影响余姓男子的身心发展,因而打从心里没有怪他,愿意原谅并给他机会。合议庭审酌后,改判余姓男子无期徒刑、剥夺公权终身。(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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