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唆使无驾照醉酒友人开车 台两无良友人被判刑

2011年06月18日 14: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源:台湾东森电视台

  中国台湾网6月18日消息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报道,5年前台南4名男女一起喝酒,酒后杨姓男子跟陈姓女子唆使醉酒并且没有汽车驾照的罗姓女子开车,罗女不慎撞死路人。台南地院日前依“过失致死罪”判唆使罗女开车的杨男和陈女各3个月有期徒刑。

  据检方调查,2006年12月,这4名男女在喝酒作乐之后,陈女和杨男不顾罗女没有驾照并醉酒,还要她开车载颜姓友人回家,最后罗姓女子开车在转弯路口撞死一名妇人。

  日前,台南地院依“过失致死罪”判唆使罗女开车的杨男和陈女各3个月有期徒刑。(中国台湾网 刘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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