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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19岁少年性侵3名初中少女并逼堕胎 遭重判12年

2011年06月17日 15:56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19岁吴姓男子在2年内接连性侵3名就读初中的少女,遭台法院重判12年。

  据报道,吴姓男子分别在2009年7月、2010年4月及9月,性侵3名分别就读初中的少女,其中一名初中少女怀孕后吴男还逼其堕胎。

  台法官认为,吴男被告明知少女未满14岁,但他仍为满足个人性欲,强迫与少女性爱,造成其身心伤痛及留下阴影,依所犯7次罪行,判处12年徒刑。(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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