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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子与小姨子通奸投入千万 姐姐告妹妹判赔70万

2011年06月15日 15:1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6月15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高雄市一名张姓妇人,7年前发现林姓丈夫与自己胞妹通奸,为维系婚姻选择原谅,但去年10月间,林姓男子主动向妻子坦承仍与小姨子上床。张姓妇人愤而提告,向妹妹求偿1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抚慰金。法院判妹妹应赔偿姐姐70万元。

  据报道,法院调查,林姓男子发现小姨子劈腿多男,不甘先后给小姨子1000万多元,主动向妻子认罪。法院审理时,张姓妇人提出丈夫日记为证,妹妹也认了,判妹妹应赔偿姐姐70万元。(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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