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6月13日漳州消息 6月12日,来自泛珠三角区域的福建、广东、香港、澳门等14个地区的工商联、商会组织,与台湾八大工商社团在福建省漳州市签订了旨在推进两岸工商经济界交流合作的框架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积极开展友好商会往来;进一步加强商会和企业人员往来,组织商会和企业经贸代表团进行互访,以增进了解与互信;鼓励并协助组织企业参与对方举办的交易会、专业展览会、展销会和洽谈会,鼓励企业考察对方市场,开展经贸交流和合作;为两岸企业相互投资和合作提供便利条件,通过协商、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投资贸易中出现的争端,共同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进程;加强信息沟通,促进信息共享等。(中国台湾网福建通讯员陈荣富 郑长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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