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凶的许姓女子不愿说明案情和意见,情绪很低落,一度激动地啜泣。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新闻网
中国台湾网6月2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在苗栗经营槟榔摊的台湾女子许淑贞,不满怀孕的郑姓槟榔西施辞职,竟抓郑女头部撞墙,趁她摔倒,跨坐肚子喊:“反正你生的小孩是白痴,不如打到流产”。郑女送医后胎死腹中必须引产,男婴已24周大。行凶女子当时也是孕妇身份,却能对别人下得如此狠手。
法院一审认为无法证明郑女的死产是因为被许淑贞殴打,仅依伤害罪将许女判刑6月。但二审依据台大医院认定郑女胎死腹中,可能是“肚子被人坐在上面”所致。最高法院持相同见解,1日按“未获孕妇同意堕胎罪”将许淑贞判刑2年确定。
行凶的许姓女子1日下午在苑里镇的七仙女槟榔摊,带着孩子顾店,不愿说明案情和意见,情绪很低落,一度激动地啜泣。她拒绝受访,稍后将槟榔摊的铁门全放下,提早打烊。
判决指出,郑女于2007年6月25日,到许淑贞的槟榔摊工作,一个多月后,表示要辞职拿钱。许淑贞不高兴,两人起争执,许女拿起马克杯丢掷郑女,碎片弹起划伤郑女下巴。郑女不甘受辱,与许女理论,结果左脸先被打,头发又被抓,拉着头撞墙。郑女重心不稳摔倒,许女明知她怀孕,仍跨坐她肚子,以拳头重击头部3到4下。郑女也抓住许女头发反击,许女才松手让郑女坐起来。
警方据报到场,郑女感觉裤子潮湿,才发现羊水已破。当天中午送到光田医院就诊,安胎无效,同年8月4日引产堕胎。警察要求许女保存店里的监视画面,但许女未照作,法院反而起疑,细查案发经过。
二审认为,案发时31岁的许淑贞,身高1.63米,体重55公斤;初次怀孕的郑女20岁,身高1.61米,体重48公斤。许女以身体优势力量重压跨坐郑女腹部,才造成郑女羊水破裂,无法保住孩子。
法官还以光田医院的病历函询台大医院,台大也表示,郑女的状况可能是因为“肚子被人坐在上面”。法官更认为,许女赔偿郑女五十万元,却未鞠躬道歉,令人难以感受到她的真心悔意。(中国台湾网 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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