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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直接证据 台空军士兵奸杀女童案仍有诸多变量

2011年05月25日 00:3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检方重启调查台空军营区女童命案,依杀人罪起诉当年台军一士兵许荣洲,认定台军方当年刑求并错杀另一名台军士兵江国庆。不过,全案欠缺许荣洲涉犯杀人的直接证据,将成为定罪的变量。

  这起15年前的性侵命案,当年遭指控犯案的士兵江国庆遭军法速审后枪决,但始终存有疑点。2010年,台湾监察主管部门纠正台当局防务主管部门,台当局法务主管部门指示检方重启调查,借由重新鉴识各项证物,今天改认定当年行凶者是许荣洲。

  根据台北地检署的起诉书,检方认定许荣洲涉案的理由,包括命案厕所窗户木板条上的血掌纹与许荣洲相符,且血迹确为女童所有。

  其次,检方送验许荣洲的精神状况,鉴定报告认为许荣洲虽然供词不一、有轻度智能障碍,但无碍供词真实性,采认了许过去坦承犯案的自白。此外,检方辅以许荣洲过去曾犯下2起类似的女童性侵案,认定许荣洲犯下台空军营区女童性侵命案。

  岛内法律界人士指出,全案关键证物之一的现场厕所窗户木条始终未寻获,检方只能根据照片,还原并模拟案发现场,即便有血掌纹,也只能算“间接证据”。

  此外,被告在侦查阶段已出现供词不一,检方认定属罪证的自白,被告将来到法庭上极易翻供;至于被告素行,顶多只能供参考,连证据都算不上。法界人士认为,照起诉书内容看,全案毕竟已过了15年,确实难再发现强而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许荣洲杀害女童。

  全案进入法院审理后,控辩双方将在法庭内就现有的犯罪事实清单、许荣洲精神鉴定报告等证物,逐一检视,相关证据能力能否接受考验、是否真能认定许荣洲确为凶手,仍有诸多变量。(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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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刘海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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