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马英九办公室秘书罗智强今(24)日发表声明指出,《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已构成名誉伤害,他要《自由时报》7日内公开道歉,否则将于结束在马英九办公室的工作后,提起诉告。
针对《自由时报》与民进党连续3日的攻击,马英九办公室发言人范姜泰基今日上午代替前发言人、现任马英九办公室秘书罗智强发出6点声明。
第1点声明指出,罗智强自去年3月1日进入马英九办公室秘书服务,是马英九办公室12职等秘书兼发言人,5月4日免兼发言人,仍任马英九办公室12职等秘书。但《自由时报》在5月22日未向他与马英九办公室查证,即以他“辞发言人、高升14职等秘书”等报道进行许多攻击名誉的影射,也未向他本人查证,该报做法严重违反新闻专业。
第2,罗智强于5月4日免兼发言人后,仍负责襄助马英九脸书(Facebook)、治台周记、部分文稿等工作,由于工作上有相当业务需要交接,加上要协助马英九就职3周年等相关事务,因此原定计划即是继续在马英九办公室工作至5月20日,然后休假至5月31日,共请7天休假;6月1日再回马英九办公室办理离职,结束在马英九办公室的工作。
第3点声明指出,马英九竞选办公室“台湾加油赞”目前尚未成立,罗智强也尚未到任内定副执行长一职,未支领“台湾加油赞”一分薪资;换言之,“目前本人的职务仅秘书一职,《自由时报》刻意扭曲式的报导、令人遗憾。”
第4,针对民主进步党批评罗智强休假一事,他从5月21日开始休假,至5月31日结束,扣除周六、周日,共请7天休假。事实上罗智强自去年进入马英九办公室后,由于工作繁重,自动加班总时数877小时,均未支领加班费,扣除逾6个月即不得再请补休假的时数,以及已请补休之时数,仍有可请的补休假时数264小时(换算成休假日,约33天)以及单位服务超过1年可休假天数12天,合计累积可请休假日已约45天,远远超过此次所请的7天休假,“本人此次请休假于情、于理、于法均无不合”。
第5,《自由时报》连续3日影射罗智强公私不分、滥用行政资源,对罗智强名誉已构成伤害。碍于仍有台当局人员身分,不想让《自由时报》以政府人员控告媒体为题滥做文章,“如果《自由时报》不于7日内(5月31日前)公开道歉,本人将于马英九办公室工作结束、不具政府人员身分后,以个人名义向自由时报提告。”
第6点声明指出,《自由时报》长期的政治立场如何,社会大众自有公评;但《自由时报》新闻报道本身屡次错误,非但几乎不予更正、不道歉,更以“报错就报错,你奈我何”傲慢态度,变本加厉扩大不实的攻击与报道。
罗智强表示,自己参与公共事务,从未向媒体提告,但此次提告,不只是因为个人名誉受损,更希望让《自由时报》这种滥用媒体公器、不断恶质报道的问题,被社会大众注意、思考。未来,他也会通过脸书、博客等网络平台,将《自由时报》恶质报道的现象,做为公共讨论的议题,让公众关心与讨论。(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