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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奸杀女童案真凶遭求刑20年 当年主管未被起诉

2011年05月24日 11:2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空军作战司令部谢姓女童遭奸杀案,台北地检署24日依杀人罪起诉前士兵许荣洲。检方认为,许荣洲是典型的固着型恋童症者,需长刑期矫治,因此求处20年徒刑,但是时任台空军军事主管及侦查人员却仅被批评为行为“殊属不当”,未被起诉。

  据报道,台空军作战司令部1996年间发生女童命案,当年遭指控犯案的江国庆隔年立即遭枪决,全案经台监察机构于2010年间纠正后,台检察机构负责人黄世铭要求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历经4个月调查后,认定杀害女童的是许荣洲,而非江国庆。

  检方查出,江国庆在案发后遭到刑求,方式包括让江国庆戴眼罩、以强光照射、强迫看解剖录像带,甚至侦讯室布置成灵堂,营造肃杀之气,企图诱导江国庆供词。

  检方指出,许荣洲在侦办期间未完全自白全部犯行,经过鉴定,许为典型的固着型恋童症者,有稳固的犯罪模式、路径,需较长刑期矫治,以防再犯,对他求处20年有期徒刑。

  检方另认定遭枪决的江国庆被错杀,当年的反情报队成员前台空军军官柯仲庆、邓震环、李书强、李植仁及现任军官何祖耀涉及不当取供,不过,由于所涉强制等罪嫌已逾追诉时效,检方将予不起诉处分。

  另外,江国庆家属告发前台空军作战司令陈肇敏、前台空军作战司令部军法室主任曹嘉生、军事主任检察官赵台生、承办江国庆案的军事检察官黄瑞鹏,均依罪证不足,不起诉处分。

  检方认为,陈肇敏当时担任军事机关主官身份,当时依权责直接指挥刑事案件侦查固非无据,但为了急于破案,弃军事检察官主导犯罪侦查权限于不顾,反而裁示未具军法警察官或军法警察身份的反情报队接办、主导案件侦办,虽未构成犯罪,行为“殊属不当”。

  承办江国庆错杀案、女童奸杀案的台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许永钦及检察官李鸿维表示,他们在侦办期间心情很沉重,全案侦结后“如释重负”。(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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