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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女婿赵建铭漏税案败诉 被判补缴180万(图)

2011年05月12日 23:4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赵建铭 资料图

  中国台湾网5月12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女婿赵建铭申报200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漏报其它所得300万元(新台币),遭台当局税务部门要求补税并罚锾,共计180万元。赵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今(12)日遭判败诉,但仍可上诉。

  根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决,台湾宽带房讯前总经理游世一在2005年间,向赵建铭透露有兴趣担任台开董事,赵建铭告知父亲赵玉柱后,赵玉柱将3000万元本票交给赵建铭,要他将2700万元请前“国票”董事蔡清文帮忙购买宽带房讯股票,并要赵建铭将300万元留着。

  判决指出,游世一事后汇款300万元给赵家,作为当选台开董事的报酬,当时赵玉柱并与游世一约定,若未选上董事,赵玉柱再将款项还给游,但事后游世一没有当选,赵玉柱也未将300万元归还。

  赵建铭在申报2005年度综合所得税时,漏报这笔300万元,因而遭台当局税务部门要求补税120万元并罚锾60万元。赵建铭不服,提起诉愿遭驳回后,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款项是父亲和游世一之间的借贷,与他无关。

  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审理认为,赵玉柱之所以让赵建铭留用300万元,就是因款项会从游世一的汇款填补,赵建铭取得300万元当然就是“游世一当选台开公司董事的报酬”,仍认定赵建铭有获利300万元。合议庭因而认为台当局税务部门处分无误,判赵建铭败诉。(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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