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5月4日消息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立法院”昨日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正案”,首长特别费正式除罪化。台特侦组将签结台当局原“法务部长”马英九(任该职位时牵扯到特别费)、原“台北市长”陈水扁(任该职位时牵扯到特别费)等111位首长特别费案。
至于已起诉的台当局前“法务部部长”施茂林、台当局前“内政部部长”李逸洋、台当局前“教育部部长”杜正胜、台当局“铨叙部”前“部长”朱武献、台当局前“考选部部长”林嘉诚等20人的特别费案,将由法院检视相关凭证,调查是否符合除罪规定,再决定继续审理或依法免诉。
被起诉的20人当中,吕秀莲、游锡堃、陈水扁办公室前秘书长陈唐山,同时被控诈领公务机要费涉嫌贪污,要由法院继续审理是否涉及不法。
另外32人被检举违法核销特别费的时间点,在2006年12月31日以后,依规仍将由台特侦组续查。(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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