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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警员掌掴醉酒纵火女子 行为曝光被处分 (图)

2011年05月03日 09:18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女子醉酒咆哮遭警察掌掴反扣。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5月3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警方处理醉女纵火案、却演变成警察打人的警纪案。高雄市2名警员昨(2)日获报处理一名女子酒后疑似在阳台烧衣服引发火灾,一名警员一把将醉女右手反扣,醉女大骂“你是在没事找事!”另一名警员却被激怒,一个巴掌甩在已被制伏的醉女脸上,再铐上手铐,原本胡言乱语的醉女瞬间呆掉,夸张的行径引来议员痛批:“跟动私刑没两样!”

  昨晨5时许,高雄警消部门接获报案,三民区褒扬街一栋公寓二楼的阳台起火,消防人员到场发现阳台有约两米高的火舌窜出,立刻拉水线灭火,火势约10分钟扑灭。

  同时赶抵现场的三民二分局阳明派出所警员庄顺发、陈荣,陪同消防人员进入起火的陈姓妇人(46岁,有妨害公务前科)租屋处时,先听见陈女在房内吼叫,拍打铁门要陈女开门,陈女还一度拒绝,经劝说才开门。

  醉女嚷“没事找事”激怒警察

  但陈女出门后又想冲回房间救爱犬,庄警发觉陈女浑身酒味,又拿着打火机,怀疑她纵火,将她右手反扣,陈女痛得用闽南语咆哮:“不会小力一点,你是在没事找事?”

  不料,另一名警员陈荣被惹毛,“啪!”一声,呼了陈女一个清脆的巴掌,陈女当场愣住,久久不能言语,还用手摸了摸被打的脸颊,陈荣双手插腰问她,“谁在哭啦,你火烧那么大!”并上铐将她带回派出所。

  警方发现,在陈女的阳台有烧过的衣服,怀疑她在阳台烧衣服纵火。

  分局记申诫处分

  昨早八时许陈女清醒后,却将火灾和被掌掴的事都忘得一干二净,只对警方表示,因和男友争吵,前晚喝了高粱酒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但“绝没有纵火!”警方讯后仍依公共危险罪嫌送办,但陈女中午即无保饬回。

  高市警局三民二分局督察组长黄旭彬昨上午看到陈女被呼巴掌的影片,直呼:“这种行为太粗暴!”将以“言行失检,影响警誉”对打人警察予以申诫处分。 (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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