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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籍云林县长苏治芬涉收贿案 一审判无罪

2011年04月29日 17:31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民进党籍云林县长苏治芬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场等收贿弊案。今天下午,苏治芬一审宣判无罪。云林地检署主任检察官蒋得龙则表示,检方将等收到判决书后,再研议是否上诉。

  苏治芬因为涉及璟美垃圾掩埋场及长庚医院云林分院收贿弊案,在2008年11月4日被云林地检署拘押,当时苏治芬绝食11天抗议;同年11月14日云林地检署以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求刑15年、褫夺公权8年。

  苏治芬案经云林地方法院审理2年多,在今年1月25日辩论终结,今天下午,一审宣判无罪。(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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