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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兽父”性侵幼女9年逾700次 遭判4739年

2011年04月12日 20:34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2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新北市一名轻度智障的谢姓离婚男子(52岁),从女儿小学一年级开始便开始对女儿性侵,长达9年。台湾士林地方法院认为,谢男共性侵女儿718次,一罪一罚,重判其4739年10月。

  据报道,该男子从女儿小学一年级便开始伸魔爪猥亵,性侵女儿长达9年,女儿若反抗则恫吓,“如果不听话就死定了!”直到女儿去年6月初中毕业前参加谢师宴被老师发现肚子微凸,才知怀孕,人工流产采检体,验出是父亲的种,少女被紧急安置,兽父被起诉。

  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对此案审理。谢男承认与女儿性交,但表示女儿都同意。法院认为,谢虽轻度智障但犯案时都会挑家人不在,或胁迫女儿不能说,显然不受弱智影响,认定谢男每周性侵女儿2次计算,共性侵女儿718次,依对未成年人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判其4739年10月徒刑,实际应执行刑期16年。(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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