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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规划性交易特定区 须与文教场所保持距离

2011年04月07日 08:33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7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针对引发争议的“红灯区”设置问题,台当局“行政院长”吴敦义昨天(6日)拍板定案,决定让县市政府采用自治原则,规划性交易特定区,但性工作场所须与文教、宗教设施保持适当距离。

  据报道,由于台湾“社会秩序维护条例”中“罚娼不罚嫖”的相关规定将于今年11月6日失效,为避免条例失效后的空窗期,台当局“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昨天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由台当局“内政部”作报告。

  据“内政部”转述,吴敦义在会中以“适度开放、有效管理、维护人权、打击犯罪”作为未来成人性交易行为管理原则。此外,会中也确定许多配套措施。在管理方面,“内政部”表示,“行政院”人权小组经讨论后,决定让县市政府采用自治原则,在都市商业区或非都市土地的游憩用地范围内,规划性工作者从事性交易的特定区域。但为避免影响民众,性工作场所必须距离文教、宗教设施适当距离。

  未来凡是在县市政府所规划的特定区域内,性工作者可提出申请登记,但在特地区域外,则一律禁止从事性交易行为,违反者娼、嫖双方皆罚。为避免业者钻漏洞,“内政部”表示,除依相关规定登记、申请执照的性工作场所外,业者不可假借其他名义,如按摩休闲中心、美容院、KTV、咖啡厅、茶艺馆、陪影馆等经营性交易。同时,性交易者也不得刊登广告或于公共场所拉客。(中国台湾网 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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