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本网快讯  >   正文

台一少年殴打母亲骂三字经遭法办(图)

2011年03月18日 11:0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陈姓少年搥打母亲房门,导致双手受伤。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示意图。图片来源:台湾媒体

  中国台湾网3月18日消息 台中市一名17岁陈姓少年动辄骂双亲“畜生”、甚至作势殴打,双亲去年申请到保护令。陈姓少年昨因不满母亲要他走路小声点,怒骂母亲:“干你娘!”且挥拳打破房门、推倒母亲,母亲畏惧说:“我没办法管他了!”报警抓子。警方依违反“家暴法”和毁损罪将少年移送法办,并叹:“没见过年纪这么小的家暴案施暴者。”

  据台湾媒体报道,警方调查发现,陈姓少年与双亲、妹妹同住,过去因殴打双亲以及与同学打架,还在保护管束中。去年七月,少年不满母亲设定计算机开关时间,便故意制造噪音,母亲劝他小声点,少年骂母亲“干你娘!”父亲上前制止,少年竟骂双亲是“畜生”,还作势要打双亲,之后又因其他缘故搬椅子作势要砸父亲。双亲无奈之下申请保护令,法院核准暂时保护令。

  警方表示,昨日凌晨2时许,陈姓少年的母亲要求少年关门防蚊,并要他走路小声点,少年竟挥拳砸母亲房门,母亲开门后,陈姓少年推搡母亲并骂“三字经”,母亲只好报警,告儿子违反保护令,并说:“无法管教他了”。

  陈姓少年则向警方说,妈妈一直碎碎念,希望她闭嘴,妈妈还禁止他用计算机和手机,还赶他出门。陈姓少年说:“我无法控制情绪,从小爸妈就是这样大吵,我也这样,但以后我不会了。”

  警方依违反“家暴法”和毁损罪将少年移送法办,并叹:“没见过年纪这么小的家暴案施暴者。”

  台中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吴文楦说,家暴案件被控施暴者是未成年人的比率远低于一成,并且表示将会“除了辅导未成年人外,也会厘清父母的管教方式。”台湾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建议透过辅导咨询、第三者等方式,化解对立。

  律师黄雅琴说,违反保护令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未满18岁者移送少年法庭处理。(中国台湾网 冯江)

浏览更多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