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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公布夜店大火报告 胡志强督导不周负连带责任

2011年03月15日 12:37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15日消息 台中市夜店大火市政府调查报告今天出炉,市长胡志强被建议应负督导不周的连带责任,但报告中未具体建议如何究责。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夜店6日发生大火造成9死12伤,由于这家夜店历次消防安检及联合稽查都合格,却在火警后造成重大伤亡,各界质疑台中市政府主管及稽查人员是否有行政疏失。

  胡志强指示市政府秘书长黄国荣召集人事处、政风处、法制局、研考会等单位组成调查小组,针对行政责任究责,厘清市政府相关人员行政疏失,并追究行政责任。黄国荣表示,调查结果只就行政惩处提出建议,并未包括刑事及政治责任。

  案发后,包括副市长萧家淇、都市发展局长黄崇典及经济发展局长朱蕙兰都提出辞呈以示负责,由于建管及都市计划分区都是都发局主管,全案中,黄崇典处分最严重。

  黄国荣指出,调查结果果做出建议,黄崇典应负督导不周的连带责任,并记一大过且降调非主管职务,至于刑事责任则由检调机关调查究办。

  朱蕙兰、廖明川两人,调查报告认为两人应负督导不周的连带责任,两人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分别由台“监察院”及检调机关调查究办。

  至于萧家淇部分,黄国荣说,萧家淇也应负督导不周的连带责任,但行政及刑事责任由台“监察院”及检调机关调查究办。胡志强也被建议应负督导不周的连带责任,但报告中未具体建议如何究责。(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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