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3日消息 台一罹患大肠癌的男子林宏霖自认不久人世,为替岳父与妻子偿还公司经营不善积欠的近2000万元(新台币,下同)债务,涉嫌伙同同伙,在大陆自导自演,以竹签刺瞎左眼向多家保险公司诈领近3000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察觉有异后报警,借两岸共同打击司法犯罪机制请求大陆公安部门协助调查,昨天逮捕林宏霖等人,讯后依诈欺、加工自伤罪嫌移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检警调查,林宏霖自台当局“铁路局”退休后,游走两岸从事健康食品推销业务,4年前向国泰、新光与台湾人寿投保高额旅游平安保险,加上刷卡购买机票附赠的旅游险,保险总金额高达9000万元。
林宏霖返台后持江西赣州人民医院开立的证明,说他圣诞节当天在江西省赣州人民广场逛夜市,买烤羊肉串边走边吃,遭人从后方撞上,致竹签刺入左眼,送医急救后,因左眼伤势严重紧急摘除眼球而失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保险公司认为案情可疑,原以为他左眼摘除与糖尿病史有关而拒绝理赔。林宏霖告上法院后,去年初法院判保险公司败诉,需理赔2900万元给林宏霖,保险公司不服报警。
根据大陆公安调查,林宏霖在事发当时虽有大陆导游陪同,但导游表示夜市人来人往,林宏霖受伤后自称遭人碰撞刺瞎左眼,他未目击事发经过。
警方经过一年多监听,发现林宏霖与台陆军中校退役男子陆锦鸿、杨宗熙、吴文振在事发前后有密集通话联系,3人还每月提供林宏霖两万至三万元生活费,陆锦鸿、杨宗熙二人在林宏霖出事时也在大陆,前晚逮捕林宏霖等4人。
检警查扣林宏霖所签协议书,同意在拿到保险理赔金后,拿出400万元给杨宗熙等3人做为酬金。林宏霖见东窗事发,坦承罹患大肠癌自认不久人世,为替岳父与妻子偿还公司经营不善积欠的近2000万元债务,由杨宗熙集资200万元,做为他自刺左眼后,摘除眼球的医疗费用,自导自演诈领保险金。(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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