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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纵火杀28人案主犯潜逃25年落网 法院判处死刑

2011年03月02日 08: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日消息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治安史上最严重的纵火杀人命案嫌犯之一陈东荣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处死刑。1985年4月1日,台南市友爱街帝王饭店,一名郑姓少年因不满酒店服务生“婷婷”拒绝见面,与友人王金定、陈东荣、林志鸿商议要报复,由郑姓少年买汽油,由陈东荣丢在地下室楼梯出口并点燃。

  这起纵火案,共造成28位男女被浓烟呛死,并有9人受伤,被称为台湾治安史上最严重的纵火杀人命案。案发后,王金定、林志鸿和郑姓少年等相继落网,王被判处死刑,并早已伏法。

  而嫌犯之一的陈东荣则一直潜逃海外。去年3月,在距法律追诉时效(25年)只剩10天时,他被警方查获。台南地方法院在经过将近1年的审判后,以被他烧死的人命太多等理由,判他死刑。本案还可上诉。 (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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