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3月1日消息 在台中市经营色情酒店的杨姓男子,自1996年间起,涉嫌陆续向6名当时担任调查或警察人员行贿3000多万元(新台币,下同)换取包庇或泄密。经检察官侦查终结,今天将6名警调人员起诉,最高求刑25年。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经调查,杨姓男子夫妇在台中市陆续经营多家色情酒店,他们为避免司法单位稽查取缔,在10多年间,陆续向6名警调人员以每个月10万元到40万元不等金额行贿,换取警调人员出面打点酒店所在的警察或调查单位人员,设法加以包庇,或是提供稽查酒店的信息。
检方查出,包括朱姓调查官及康姓、况姓、陈姓、张姓等警察,都曾收受杨姓男子的贿赂款,合计行贿数额约3000多万元。另外,康姓警察及另一名洪姓警察,则涉嫌泄露警方取缔酒店的讯息给业者。
虽然6名警调人员都否认犯行,但检察官依据业者的供词及相关证据,认定确有收受贿赂或泄密等行为,侦查终结后,与4名酒店人员一并提起公诉。
检察官并以6名警调人员身为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戕害司法机关信誉与形象,恶性重大且毫无悔意,求刑重判25年。(中国台湾网 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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