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24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中市一所小学谢姓老师性侵4名男学童案今(24)日开庭审理,受害学童家属请求500万元(新台币,下同)精神慰抚金。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被告应赔偿每人400万元,扣除市府的赔偿,被告需赔每人200万元。
据报道,被告在2007年间,以请学生帮忙为由,多次猥亵或性侵4名男学童,让学童内心感觉受到极大的创伤。学童及其家长因而一起提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每名受害学童精神慰抚金500万元。
根据台“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法官衡量受害者的身心创伤程度,认为以每人赔偿精神慰抚金400万元为宜。被告先前已赔付每人50万元,若不服可上诉。(中国台湾网 冯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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