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2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新北市一名未成年小妈妈抛婴事件引发岛内讨论。据台当局“教育部”统计,2007年中小学生怀孕向学校求助有45件、2008年108件、2009年134件,3年内增加2倍。
台“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2007年在校学生怀孕件数为180件,其中中小学类别有45件,高中职有83件;2008年在校学生怀孕数为433件,中小学为108件,高中职为63件;2009年在校学生怀孕数为869件,中小学为134件,高中职398件。
台当局“教育部训委会组主任”柯今尉今天受访时分析,2005年台“教育部”订定要点规定,不准学校将怀孕的女学生退学、要求转学等,且要协助女学生完成学业,如女学生生产期间遇到考试,学校要个案处理,或是怀孕期间不能上体育课,学校也另外评量。
柯今尉说,因学校会进一步联系医疗或是社政单位,提供怀孕女学生各项协助,因此求助人数增加,女学生较愿意向学校求援,而不是私下解决。(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